上禮拜哥吉拉之亂後,
一堆人開始慢慢的炒哥吉拉,
哥吉拉在沉睡中也被你們吵醒了啦!
人妻送哥吉拉搞到離婚,
有律師曝她2大錯誤!
但最可怕的很可能會面臨難修復情況!
有一位人妻把老公珍藏的哥吉拉公仔送人,
讓老公怒到離家出走想離婚,
究竟為何一個送人的舉動會引爆如此大的情況,
知名律師呂秋遠分析人妻已踩兩大地雷,
除了不尊重老公外,
另一個問題是一直跟網友報告進度根本二次傷害。
但最可怕的是在後面,
背後隱藏的想法透過這件事,
我在展現一種力量,
你的就是我的。
所以,
任何人遇到這種情況,
應該都很難一笑置之。
呂秋遠認為,除了尊重外,
人妻持續在網路上跟網友報告進度,
當然會讓老公不舒服,
更會讓人覺得到底是在意兩人的關係,
還是自己的對錯,
他不會認為太太想解決問題,
而是想要讓人家公審他。
至於若真的離婚,
老公主張頭期款是男方出,
房貸也是男方付,車子、百萬存款願給女方,
但男方要房子,
人妻則提出「500萬元買回房子」的要求。
對此,
呂秋遠認為雖然有些人覺得很扯,
但是法律有自己的計算方式,
假設房子婚後購買花了800萬,
夫家出了160萬頭期款,
娘家出了40萬傢俱費用,
現在離婚的時候,已經漲到1200萬,
貸款已經由先生付了200萬,
這時要先扣掉雙方一開始付的錢,
再扣除已繳的貸款200萬,
兩人再平分剩下的錢。
增加的價值要平分,
已經繳納的貸款也可以拿到一半,
所以女方至少可以拿回以下:
40萬(傢俱費),
100萬(已經付200萬貸款的一半),
200萬(增值的一半),
總共是340萬。
換句話說,
如果男方真的不願意給,
交給法院判決,
女方還是有可能,可以至少拿到這樣的金額。
呂秋遠解釋,
倘若女方沒有其他過失,
只有把老公的模型送給其他人,
這件事是不是婚姻中的重大破綻而主張可離婚,
其實非常主觀。
如果法官認為,
這件事其實也還好,不同意離婚,
還有什麼財產好分的?
所以,
女方提出這樣的條件,
很難說不合法。
付多一點錢,
順利離婚,不要三級三審,
耗上三年,要不要啊?
他並提醒離婚絕大多數都不是大事發生,
所以才發生,
往往是一連串的生活小事與細節構成,
因為那就是一連串的不尊重與輕蔑、冷暴力。
只是,
這種東西往往都很難舉證,
最後導致離婚就是這麼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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